大埔墟是港府發展新界新市鎮的重點之一,經過多年的努力,大埔新市鎭亦已頗具規模。現時的大埔市中心,建於九十年前 (1983年的報導),當時名為太和市。根據鄉民憶述,新墟未生前,大埔的舊墟已是本區一處繁華熱閙的墟集,這處繁盛地點,與後來興建的新墟,只有一條林村河之隔。既然舊墟這麽繁榮,為什麽又要在其側,另外花費人力物力,另建新墟呢?
據說,原來當年林村河以北的一帶土地,都是屬於新界大族──鄧氏家族的產業。舊墟座落的土地,亦不例外,全屬元朗錦田鄧族繁衍的後人所有。由於土地屬鄧族,故在管理上,經常出現鄰近鄉民與地主之間的磨擦。特别在舊墟中營業的人士,都不滿當時地主的收費要求。這種磨擦隨着時間愈來愈甚。終於,在大埔週圍生活的鄉民,自己團結起來,決定「另起爐灶」建立新墟。
當時,大埔一帶共有八十多條鄉村,結果,六十多條村的村民,均加入了建新墟的行列。這些村落,歸入七個鄉約的組織,包括遠至粉嶺的粉嶺約(當時粉嶺尚未有現今的聯和墟),沿大埔道的有泰享約(現時康樂園對面;林村、樟樹灘以及翕和、汀角及集和約等〕。七約鄉民首先選好預備立墟的地點,結果,得到碗蜜馬氏族人及泰享村文姓族人慷慨撥地,此即林村河以南河邊的地方。
建墟的地點有了着落,鄉民於是上禀當時的清政府新安縣老爺,請求准予開墟。第一次申請,結果失敗。原來相傳當時縣老爺派人來查,發覺舊墟在側,繁榮富庶,於是一紙覆函,表示無謂破財,新墟結果也就開不成。
隔了數年後,鄉民再接再厲,而且由當時的一名姓沈的林村秀才,定下妙計,再度申請開墟。此番,據傳鄉人根據秀才錦囊,一路指引縣老爺的「特使」由深圳羅湖一路騎馬坐轎,到林村一帶後,捨當時大埔道最快捷的路綫不走,而刻意帶領這位「特使」翻山越嶺,爬過梧桐河一帶荒山,再由元洲仔那一邊到達擬建新墟地點。
據說,這位特使經過腰酸骨痛的漫漫長路後,立時棄馬乘車而去,還留下公文,准許開墟,還記在新安縣誌中,承認其事。
結果,大埔新墟隨即誕生,當年正是一八九三年,鄉民定名為太和市。太和市總共籌建只需兩年,即於九十年前的二月廿五日動工興建,其時是光緒十九年。建墟工程先在現今的富善街上下棟,建石墻一幅,然後各鄉約附墻建築舖戶,規定每約建舖四間,五個月後,於七月初六吉日,這個帶來今日大埔墟繁榮的太和市,宣告認生。從當時碗蜜村族譜的記載,太和市生之日,遠近鄉民雲集,茶檔小食零售,好一片繁榮熱閙景象。
資料來源: HKRS70-8-4429, "TAI PO DEVELOPMENT"
建立於19世紀末的大埔新墟
1976年,港府在大埔進行填海工程發展新市鎮
2017年,大和市開墟125周年祈福醮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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